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

要約書注意事項

網路上看到的....

在看完房子之後, 若覺得有意願買此房, 但是希望與屋主議價.... 則必須先與仲介簽要約書, 與之前的斡旋書不同在於, 要約書不需要壓訂金, 仲介就可以幫我們與屋主議價....

依照規定, 仲介必須逐一將要約書中內容解釋清楚, 才可以請買方開始填寫簽約, 若買方覺得不妥, 可以要求將邀約書影本帶回閱讀至少三天, 才開始填寫.....

填寫中的幾個要點

1.內容註明:若貸款未能達八成則此契約無效,通常中人會要求在填上買方不可指定銀行,但此時千萬要記得,可以加上很多保護自己的但書,例如:優惠房貸須貸至75成以上,或是其他有關貸款的約定,通常是加註若優惠貸款未達7成則本筆買賣無條件失效。 (仲介會說明是先會請銀行來幫我們房子估價,所以總是聲稱沒有問題,但是若因為個人信用關係而貸款沒有帶到足夠的金額,此時就會造成腳不出錢的問題,所以上面或許還得寫明不管任何原因,只要貸款未達75%則此買賣無效)

2.期限一定要壓,一周或兩周,給一段讓他們努力的時間,若是沒限定時間,很可能會有糾紛,中人不願意解除要約時,頭就大了。

3.要求審閱相關的屋況資料如最新的建物及地物謄本,相關地目也要徹底了解,若是商業區可能就不能享有優惠房貸的貸款,要多注意。

4.要求一定要全部寫在要約中,例如原屋主隨屋贈送之家電或裝潢

簽訂此要約書即表示 屋主若同意要約書上之購買總價,買方則一定得依此總價購買, 不能再次議價,但是在賣方尚未同意之前(屋主尚未在邀約書的同意欄位中簽名之前), 買方都有權力馬上撤回此要約書,但是一旦屋主同意價格,則不得撤回, 若違約,需要繳付此邀約書中總價之6%的服務費給仲介以及3%的賠償金給屋主....

其他仲介的說詞,例如要約書不一定代表就要購買此屋,或一旦簽下要約書就無法取消之類的說詞都不正確.....

沒有留言: